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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出台淮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信阳市淮河流域湿地的保护修复,规范湿地利用行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淮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是在市委、市政府政府统一指导下,由市林业局协调环保、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在充分征求各县区意见后起草制定。
  《意见》指出信阳市湿地保护工作要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坚持严格监督、责任追究原则。要求到2020年,全市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17万亩,湿地保护率提升至55%以上,淮河流域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意见》对各县区湿地总面积、保护面积任务,以及十年内增加湿地面积任务,建设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任务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区根据任务安排,加强领导、部门协作、广泛宣传、依法治湿,建立长效湿地保护管理机制,保障湿地各项保护修复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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