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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审议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信阳市迅速行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
  市林茶局及时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林长制办公室,抽调相关业务骨干,专职专人负责林长制工作,组成调研组赴六安、驻马店等地考察调研林长制工作先进经验,在充分总结本市新县、商城、光山和息县林长制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拟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3月31日,市政府召开第52次常务会议,对《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4月6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意见》。下一步,信阳市将正式出台《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保障制度,将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今年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内容,及时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动员全市上下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努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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