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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0年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主要职责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以下简称市林茶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标准、规章草案。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信阳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査。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调整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茶产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和茶产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茶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茶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茶叶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茶叶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茶叶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和茶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制定全市林业和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和茶产业生产、加工、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做好林业和茶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全市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日常管理和森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年度作业设计审批,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各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评选、申报和管理;完善全市茶叶专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茶叶市场监管,配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对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对信阳茶叶公共品牌的宣传和使用管理;负责组织举办信阳茶文化节;协助建立和完善茶叶相关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协助开发茶文化旅游工作。

12、监督管理中央、省拨付我市的资金、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茶产业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茶产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茶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茶叶、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茶叶、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和信阳市茶产业发展中心、信阳市森林公安局、信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信阳市林业工作站、信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7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公开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收入总计4738.5997万元,支出总计4738.59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3.9373万元,减少8.74%。主要原因:1.所有单位的文明奖都未纳入部门预算内;2.事业单位的公车运行费未纳入部门预算内;3.项目支出规模有所压减。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收入预算4738.5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1.099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6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支出预算4738.5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2.0997万元,占81.71%;项目支出866.5万元,占18.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收入总计4718.5997万元,支出总计4718.59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3.9373万元,减少8.74%。主要原因:1.所有单位的文明奖都未纳入部门预算内;2.事业单位的公车运行费未纳入部门预算内;3.项目支出规模有所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654.59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3872.0997万元,占年初预算83.19%;运转类项目支出110.75万元,占年初预算2.38%;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571.75万元,占年初预算12.28%;投资类支出100万元,占年初预算2.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72.0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3.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28.9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00万元,为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信阳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公务接待费用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内,2019年未列入。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预算数与2019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信阳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公务接待费用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内,2019年未列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13.6924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共有车辆46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生产经营用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级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比例返还纳入预算的收入。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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