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坚决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宽松环境,市林茶局根据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保留市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信政办〔2021〕50号)要求,现将我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附件: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关于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
2022年1月7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坚决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宽松环境,市林茶局根据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保留市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信政办〔2021〕50号)要求,现将我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附件: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关于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