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委、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精神,审时度势、集思广益,全方位多渠道拓展造林绿化空间,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一是对8万亩杂灌林、残次林和已成熟5万亩杨树进行更新改造。入冬以来,已更新改造杂灌林0.5万亩、低效杨树林0.4万亩。二是河岸、道路、高标准良田林网和旅游景区景点绿化。三是采砂采矿生态修复,特别是矿山治理形成的土地。四是通过建设小游园、小花园,提高住宅小区绿地率,创建花园式单位等,提升城镇绿化水平。五是丰富“我为家乡栽棵树”内涵,开展“三级联创,四园同建”村庄绿化行动。选择全国生态文明村晏河乡帅洼村、寨河镇杜岗村和城郊弦山办事处龚寨村三个试点,采取村组发动,整村推进,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我为家乡治水塘”等活动,对村民组房前屋后废弃地空闲地(包括拆除猪圈、旱厕腾出的地块)、塘和沟渠适宜植树地块,由村统一整地、统一供苗、统一栽植、分户管理,收益三七分成(村30%,户70%)。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南部山区村庄以种植油茶、茶叶为主,中北部平原村庄以种植黄桃、花椒为主,建设花园、果园、游园、家园“四园一体”的美丽新农村,实现户均一亩林(果),既增加了集体和群众的收入,又绿化了村庄,改善了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