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9号)精神,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经自评,符合创建要求,现将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作为申请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7月28日-8月3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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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9号)精神,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经自评,符合创建要求,现将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作为申请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7月28日-8月3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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