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淮滨县林业局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方家湖保护站分别举行了“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生态修复基地、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县法院副院长杜远银、县检察院副院长万茂清分别同县林业局副局长李洪蕊、淮南湿地办主任李玲等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生态修复基地的设立是“林长+”机制推行的生动实践,是依法加大保护淮南湿地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强化湿地保护、促进湿地生态修复,推进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作为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宣传示范、教育引导、以案释法等形式,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两院职能,营造出打击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倡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保护实践,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美好生态的来之不易,把淮南湿地真正打造成“生态港城水景淮滨”的一张靓丽的生态名片。
下一步,淮滨县林长办、淮南湿地保护区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调合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本次“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 ”揭牌仪式为契机,积极开展生态资源保护等普法宣传,将“双基地”作为保障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重要阵地,为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设提供坚实有利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