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时间:2025-11-19 10:32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李文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集体所有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发放到村集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将其视为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致力于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一、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目前,市已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达234.86万亩,补偿标准定为每亩16元。按照《河南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环资〔2021〕1号)要求,用于权利人经济补偿的比例不得低于70%,即每亩11.2元;用于保护管理支出的比例不得高于30%,即每亩4.8元。该政策的落地实施,充分彰显了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态度和战略定力,切实保障了林农的经济利益,有效化解了生态保护与民生需求的矛盾张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严格落实生态补偿资金发放

新县林业局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将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金发放至村集体账户。具体流程为:针对集体林地,由各村按要求自主申报面积及补偿金额,经乡镇审核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县林业局汇总存档补偿资金由银行代发至集体账户,资金发放流程合规

、加强公益林管理,提升保护效能

为持续夯实公益林管护工作基础,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将公益林保护任务精准落实到每一寸山头地块,确保每一处公益林都有专人管护。同时,全力推动各项保护措施落地见效,在提升护林队伍素质方面: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护林员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进而强化护林员责任感与使命感。此外,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益林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细处,切实守护好我市的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进一步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四、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和管理机制

市林业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公益林补偿和管理机制,提升森林管护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公益林经济补偿政策发挥最大效益。

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积极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和透明度。

是探索创新补偿方式。在现有资金补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如技术补偿、政策补偿等。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和林农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提高公益林的综合利用价值,增加林农收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公益林补偿标准和管护绩效评价体系,将补偿标准与林分质量、农户管护措施等挂钩,实行差别化补偿,激励村集体和林农加强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提高生态保护的质量和效果。

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探索采取群众大会、村务公开、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引导,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公益林补偿政策,理解公益林管护工作重要性,提高群众参与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林业局

人:张玉虎

联系电话:0376-6321527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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