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林业和茶产业(林业)局:
2018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油茶良种选育和种苗生产供应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油茶种苗的培育、流通、种植等全过程管理,规范油茶良种生产、经营和使用,满足油茶产业发展对良种壮苗的新要求,促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油茶良种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从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巩固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油茶良种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的重要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林农和企业广泛宣传使用油茶良种的效益及重要性,引导各有关方面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杜绝在发展油茶产业和促进林业生态建设中急功近利的做法,进一步规范油茶良种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的管理,推动油茶产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做好摸底调查,明确主栽品种及配置
(一)各有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油茶产业发展过程中生产、经营、使用品种过多、适用范围缺乏科学界定的问题,组织管理、科研、生产部门专家,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本辖区内目前生产上使用的油茶品种逐一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在广泛听取管理部门、育苗专业户、种植大户及种植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品种在生产上的表现情况做出科学评价和判定。
(二)各有关从事油茶良种选育的林木种苗、林业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对本单位选育并审(认)定和引种备案通过的油茶品种进行认真梳理,对每个品种进行形态特征描述,按品种的优良程度进行排序,优中选优,并提出栽培品种的配置及推广应用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2年5月,根据信阳油茶种植实际和专家推荐意见,我市完成上报国家林草局油茶主推品种推荐工作(见附件1),提出信阳区域主栽品种意见和品种栽植模式,主栽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个(含授粉品种)。将确定信阳主栽品种名录并印发,指导造林、育苗生产和经营者科学使用品种。
三、完善生产供给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满足油茶种苗需求
(一)加强油茶定点采穗圃及定点苗圃的管理。油茶良种定点采穗圃及定点苗圃要配备技术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良种穗条、种苗的生产、经营档案,确保良种穗条和种苗来源、去向清楚,质量合格,确保油茶苗木的可溯源性,做好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工作。
(二)定点采穗圃及定点苗圃所需穗条必须是从国家级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适合本省栽培的优良品种(无性系或优良类型)上采集,严格按纯系扩繁。
(三)定点采穗圃及定点苗圃要使用主推品种生产油茶良种,且主推品种数量在90%以上,并按照品种配置销售种苗,指导油茶良种使用者科学栽培。
(四)大力推广芽苗砧嫁接和容器育苗等先进培育技术,实行分系育苗、推广容器育苗、培育2年生大苗上山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缩短投产时间;要多品种多品系培育油茶良种壮苗,以满足油茶多品系科学搭配栽培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油茶林的产量和质量。
(五)根据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最适合信阳区域条件的品种。在油茶林培育和造林中,不使用来源不清、长距离调运、未经检疫、未经引种实验的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做到没有经过审(认)定的品种不栽植,没有经过区域化试验的品种不盲目引种栽植,不适宜本地区的品种不栽植,坚决杜绝有种就采、有苗就栽的现象,确保新造和改造的油茶林达到优质高效。
(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造林单位和种苗生产单位签订定向育苗协议并监督执行,防止苗木生产供应出现大起大落。保障油茶种苗科学生产及有序供应、推进油茶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七)加强示范引导。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2个精选品种配置做得好的县(区)作为示范点,以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组织企业及种植大户参观学习,宣传推广精选品种成功经验。
四、加强油茶育苗生产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
(一)油茶嫁接育苗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嫁接苗成活后的各项生产管理和调查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确保苗木质量。
(二)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市场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林草局关于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等规定,加强种苗质量抽查和市场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种苗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
(三)强化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管理。按照“三证一签”、“四定三清”的原则,严格油茶造林苗木的质量监管,确保优质壮苗上山。从油茶的穗条采集、芽苗嫁接、田间管理,由县(区)林茶局种苗站、技术推广站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确保品种纯正,做到“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种源清、去向清”。
五、强化油茶苗木生产责任
对使用不合格油茶种苗造林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不得纳入国家和省工程造林项目。对弄虚作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油茶良种种苗,不如实填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按规定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标签的种苗生产经营者,由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油茶良种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将2022年油茶种苗生产供应情况(见附件2)、工作措施、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重点形成文字材料,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油茶良种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信林茶文〔202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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